(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6日電)陳姓男子等7人為竊取管制山區林木,竟向劉姓友人借牌投標東勢林管處刈草標案,並以施作工程作為掩護趁機竊取扁柏,檢方今天依違反森林法等罪將7人起訴。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,陳男等3人於民國104年3月間,得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以公開招標方式,辦理「104年度國公有造林預定案第21、85、86、87、88、89號,先區整地、新植、補植、刈草及撫育等工作採購案」。 起訴指出,陳男等人明知無投標資格,竟向劉姓友人商借工程行牌照,並約定支付得標金額1成,作為借牌的代價。事後,陳男也順利取得標案。 陳男等人取得標案後,安插同夥佯裝除草工,以施作工程作為掩護,趁機竊取扁柏樹瘤3顆、角材7塊等珍貴林木。期間,1顆扁柏樹瘤被陳男等人順利銷贓,其餘則遭檢警查獲。檢方今天則依違反森林法等罪將7人起訴。1050906804CAEA8E3FB29F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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